首页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