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信息的报告与发布,依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4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