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 抽样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抽样人员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样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