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二十六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据进行检测与判定。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检测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测无法进行时,检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并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