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采取信息化、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 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采用二维码标识的,应当在二维码周边或者中间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可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农产品质量标志等标识整合。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