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农业部在履行职责中,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所制定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规章;

单纯转发的文件;

农业部与部属单位、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行文;

工作部署和行业发展规划、计划;

标准、规程等技术性文件;

规范人事、财务、外事、保密、保卫等机关内部事务的文件;

对具体情况的通报和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

其他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