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2007年) 9. 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2007年) 9. 9. 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1999年3月22日农牧发〔1999〕5号发布) 修改内容:(1)将本规定中的“农业部畜牧兽医局”统一修改为“农业部”。 (2) 删除第五条第一句,将第二句中的“上述生产厂”修改为“定点生产厂”。 (3) 将第十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2)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