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2009年) (四)

(四) 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是完善统一经营的重要内容。要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发展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等联合与合作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联合,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服务。继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研究,推动出台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