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 (十八)
(十八) 强化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数据支持。在巩固原有数据采集基础上,开展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电子拍卖、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等数据的监测分析,加强农产品加工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加大消费端数据采集力度,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数据监测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加强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研发重要农产品供需预测模型,组建跨部门跨行业农业大数据分析团队,开展综合会商,提升分析预警和调控能力。完善农业展望工作制度和涉农数据发布制度,打造权威的农产品产销数据发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