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 (六)

(六) 主要目标。立足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未来5-10年内,实现农业数据的有序共享开放,初步完成农业数据化改造。到2017年底前,农业部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基本明确,跨部门、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18年底前,实现“金农工程”信息系统与中央政府其他相关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的数据化、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数据使用的智能化、数据共享的便捷化。到2025年,实现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联通,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