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2014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尚未建立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要在2014年底前全部建立,依法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和“三品一标”队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尽快把工作全面开展起来。按照国务院部署,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创建,探索有效的区域监管模式,树立示范样板,全方位落实监管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