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2014年) (十五)

(十五) 加快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的监管职能分工,抓紧对农产品收购、贮藏、保鲜、运输环节监管职责进行梳理,厘清监管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加快制定农产品收贮运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抓紧建立配套的管控技术标准和规范。探索对农产品收贮运主体和贮运设施设备进行备案登记管理,推动落实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收贮运环节的交货查验、档案记录、自查自检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