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2014年) (十二)

(十二) 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关键点控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生产自查、委托检验等措施,把好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