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