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7年) 一、
一、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决策和部署;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修订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研究协调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等重大事项;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事项;研究协调应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制定、调整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决策和部署;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修订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研究协调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等重大事项;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事项;研究协调应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制定、调整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