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三章 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第二十一条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第二十一条 产品确认通知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从非生产单位取得样品,为确认样品的真实生产单位,向标签标注的生产单位发出的文书。 向有关单位发送产品确认通知书时应当注明所附产品样品包装标签或照片,写明要求有关单位确认的期限。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