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六章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以下”、“内”均包括本数。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中“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九十条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调整有关内容或者补充相应文书,报农…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2020年1月1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