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一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听证机关提出。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