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农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