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1997年10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第六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