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二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七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七条 农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