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三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