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七章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 负债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而形成需要以资产来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有偿资金、应付工程款、应付质量保证金和其他应付款。 第四十三条 借入有偿资金是指下级财政部门从上级财政部门借入的财政有偿资金。 第四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从本级预算资金中列支的有偿资金,不能作为借入有偿资金管理。 第四十五条 应付工程款是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决算后,应付未付项目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 第四十六条 应付质量保证金是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预留的、应付给项目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可按不高于工程合同金额的10%预留。 第四十七条 其他应付款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应付未付的款项,主要是其他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