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前期工作费由承担前期工作的建设单位按财政投资总额2%额度以内控制使用,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按实际支出数计入工程成本。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