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气象试验站网建设与发展指导意见(2014年) (一)

(一)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各级气象部门要共同推进农业气象试验站发展和建设。中国气象局相关职能司要在农业气象试验站业务管理、规划设计、经费投入、设备保障、机构和岗位设置、业务科研项目立项、人员培训等方面持续加大力度。相关省(区、市)气象局要建立农业气象试验站“双重”管理机制,原则上农业气象试验站业务、科研由省级及以上相关业务或科研单位管理,并派出农业气象业务骨干人员担任站长;农业气象试验站所在地气象局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省级气象部门要负责本省农业气象试验站的规划设计和具体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各农业气象试验站所在地、县气象局要组织骨干队伍承担农业气象试验站建设和日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