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8年) 第五章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鉴定公告 第十九条 农机鉴定机构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布通过鉴定的产品信息和相应的检测结果。 第二十条 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农机鉴定机构应当在公布后10日内颁发农业机械鉴定证书,产品生产者凭农业机械鉴定证书使用相应的农业机械鉴定标志。 第二十一条 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发布。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