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配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