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