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