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报案和受理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报案和受理 第十五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农机事故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指定管辖。上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