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条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中央财政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预算正式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安排给中央部门的资金,列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各省份接到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预算正式指标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