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 第十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 第十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承办单位应当向申请人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