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 (六)

(六) 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体系,推动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政策、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制度、碳减排交易制度。落实《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指导长江经济带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在长江经济带畜牧大县率先完成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示范引领长江经济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铺开。

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指导长江经济带以县为单元编制全量化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区域统筹水平。坚持农用为主、五料并举,积极推广深翻还田、捡拾打捆、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指导创设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政策机制,培育秸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秸秆产业化发展。

推进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控制、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综合施策,不断完善农膜回收网络。加大农用地膜新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加厚地膜。探索应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抓好长江经济带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设100个示范区。以县为单位,坚持源头控制与过程防治相结合、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面上推进与示范创建并举,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示范区建设与农业发展有机结合,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总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以投入品减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切入点,打造产业“领跑者”和行业“标杆”。

实施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启动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工程建设,对相关地区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生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减少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促进农业生产更加高效、高产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