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 (十九)

(十九)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清理整合、取消下放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及时跟进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依法规范审批程序,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审查。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推动许可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完善政务服务监督员和开放日制度,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企业群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涉农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