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 (十一)

(十一) 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逐步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省协调机制,完善省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建立健全部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等活动,五年内将所有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建立农业执法办案指导机制,组建省级和市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组织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培养执法能手,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建设部省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共享信息平台和移动终端系统,推动建设一批地市级罚没有毒有害物品临时存储和销毁场所、涉渔违法违规船舶扣押场所。制定农业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立功奖励以及办案津补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补助等职业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