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七、

七、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禁渔期内在黄河流域重点水域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