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二、

二、 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见附件2)。

本决定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和废止其他规章的内容,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