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二十五、

二十五、 对《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6月1日农人发〔2006〕6号)作出修改

删去第三十六条中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停止鉴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