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1.

1.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2016年9月18日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

删去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将第四条第四项中的“证明材料”修改为:“说明材料”。

将第四条第七项修改为“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