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22年) 9. 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4.7修改为:“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2个及以上转化体杂交获得的转化体组合,应当从生产性试验阶段开始申报安全性评价。 四、 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作出修改 (八)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22年) (八) 9. 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4.7修改为:“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2个及以上转化体杂交获得的转化体组合,应当从生产性试验阶段开始申报安全性评价。 四、 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作出修改 (八)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变个别性状的品种,其品种名称与受体品种名称相近似的,应当经过受体品种育种者同意。”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