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保险精算规定(试行)(2023年) 四、 农业保险精算规定(试行)(2023年) 四、 四、 保费不足准备金的评估 (十一) 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农业保险的保费充足性测试流程,评估保费不足准备金。对于中国精算师协会已发布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的产品,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末逐单测试所有未满期保单… (十二) 保险公司对于农业保险分入业务的保费不足准备金评估,同样适用第十一条要求,分出公司应当向分入公司提供评估所需的必要数据。 (十三) 监管机构可以依据审慎监管原则,适时调整行业或个体保险公司进行保费充足性测试的频率、保费充足性测试所使用的k值。 (十四)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末根据本规定评估农业保险保费不足准备金,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将评估结果报告公司所属监管机构。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