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农业保险全流程系统管理,承保、理赔、再保险和财务系统应无缝对接。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控承保理赔情况,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