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农业保险全流程系统管理,承保、理赔、再保险和财务系统应当无缝对接,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时监控承保理赔情况,具备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稽核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