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军(警)士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