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和创新军休干部党组织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使之成为组织、凝聚、教育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坚强堡垒。

加强军休干部中的流动党员管理,将流动党员就近安排在暂住地军休机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