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三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 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