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服务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服务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对军休干部参加社会组织、出国(境)、著作出书、发表言论等事项的管理,督促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军休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