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无军籍退休职工(以下简称无军籍职工)。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