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