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05年) 第四条 国务院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05年) 抢险救灾需要动用军用飞机(直升机)、舰艇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国务院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抢险救灾需要动用军用飞机(直升机)、舰艇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目录 第五条